广东佛山: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9月30日消息,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文件提出,在本市缴存的职工或其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为防范风险,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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