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飞荣达(300602)(300602.SZ)昨晚发布关于部分董事、**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副总经理刘毅,副总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王林娜《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董事、副总经理邱焕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燕,副总经理刘毅,副总经理石为民,财务总监王林娜,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3,3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096%。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告指出,邱焕文、王燕、刘毅、石为民、王林娜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024年4月25日,飞荣达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2,69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4.9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420,55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579,430.84元。已由长城证券(002939)于2020年4月17日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699,999,984.99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11,499,999.77元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688,499,985.2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指定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3750号)。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30,883股,发行价格为14.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4.8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256,273.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3,743,721.23元。截至2023年4月26日止,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999,999,994.89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14,499,999.92元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985,499,994.97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指定专用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91号)。
2020年5月28日,飞荣达发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2,832,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4860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691653股。